新北市政府民政局今(1/1)日發布新聞稿表示,為鼓勵市民生育並減輕養育子女的經濟負擔,即日起,新北市民第三胎生育獎勵金,從新台幣2萬提高至3萬元,全年預計超過3000個家庭受惠。
▲新北元旦新制,生育獎勵金加碼第3胎領3萬。(圖/中央社)
市府民政局長柯慶忠在新聞稿中指出,「新北市政府發放生育獎勵金補助要點」增訂第三胎生育獎勵金從2萬提高至3萬元,並綜合考量北北基桃4縣市已形成共同生活圈,同步修正生育獎勵金補助要點。
柯慶忠表示,即起凡新生兒出生日前10個月,父或母戶籍地為基隆市、台北市或桃園市者,併計設籍於新北期間,都可領取生育獎勵金,例如設籍基隆市8個月、遷入新北市2個月;同性家庭收養配偶所生新生兒,也能請領生育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