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TWANT
▲產險公司經理和女下屬談不倫戀,被妻子發現後小三竟嗆「別人也都這樣」,法院判小三賠償30萬元。(示意圖/翻攝Pixabay)
在產險公司上班的經理阿龍(化名)與女下屬小芬(化名)有婚外情,被妻子發現後,阿龍與小芬異口同聲表示沒談感情,小芬更反嗆元配「別人也都這樣」。妻子身心受創,與阿龍離婚並向小芬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基隆地院近日以侵害《配偶權》判小芬應賠償元配30萬元。
判決書指出,阿龍任職產險公司經理,和妻子婚後育有1子1女,卻被妻子發現和同公司的女副理小芬搞不倫,兩人從2019年9、10月間有不正當來往並發生性關係。
妻子指出,她發現阿龍外遇後,3人於2020年7月間約在基隆八斗子公園見面談判,丈夫與小芬坦承先後2次在摩鐵發生性關係,卻異口同聲表示雙方沒有感情「只是好玩」;小芬非但沒道歉,還嗆聲「別人也都這樣」。談判完後,妻子發現小芬依舊故我,繼續跟丈夫交往,她身心受創更因此罹患憂鬱症,最後除與丈夫離婚,妻子也向小芬提告求償。
小芬辯稱,阿龍以職務上的影響力,逼迫她到摩鐵發生關係,她迫於無奈才照做,但小芬對此卻無法提出佐證。
基隆地院法官審理認為,小芬與阿龍發生2次性行為屬實,介入阿龍家庭、害阿龍和元配離婚,使得元配精神上受到極大痛苦,認定小芬確實侵害《配偶權》,判賠3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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