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苗栗報導
▲苗栗台61線西濱97.55公里的測速照相是新桿王。(圖/翻攝畫面)
苗栗縣警察局3日公布110年固定式測速照相桿取締件數統計,其中,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97.55公里處的測速照相,一年下來共取締7315件,進帳約2200萬元,成為該年度「桿王」,更連續3年奪得桿王頭銜。
苗栗縣警局今天公布去年1月至12月的固定式測速照相件數統計,前五名分別是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後龍路段97.55公里(7315件)、台13線頭屋路段24.2公里(5410件)、縣道140苑裡路段8.1公里(1509件)、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114.3公里(1497件)、台13線苗栗市30.3公里(969件)。其中,台61線通霄路段97.55公里與台13線頭屋鄉24.2公里,穩坐冠軍及亞軍地位,第一名更是蟬連3年桿王。
苗栗縣警局表示,警方透過固定式或非固定式測速照相取得違規證據資料,都會按規定定期送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且定期在網站公布。在取締執法路段一般道路100公尺至300公尺、快速公路300公尺至1000公尺的前方,一定會設置測速取締警52標誌,提醒用路人減速慢。同時也會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之2條規定辦理,即便違規人提出不服舉發違規陳述,監理單位仍依權責維持原案照罰,不予撤銷。
警察局呼籲民眾「10次車禍、9次快」,取締違規超速是保護用路人安全,不是要讓民眾荷包失血,提醒駕駛人駕駛車輛行駛道路務必遵守交通法令,以維自身及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