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條子鴿」酈俊睿被依社維法送辦,法官裁定不必處罰。(圖/資料照)
退休警員「條子鴿」酈俊睿,先前在臉書發文影射自己曾攔檢謝長廷之子被記申誡,引發喧然大波;警方認為酈男散布謠言,遂依社維法將他移送法辦,但台北地院認為,警方無法舉證,因此裁定酈男不罰,全案仍可抗告。
據了解,2021年9月4日,酈俊睿在臉書專頁「條子鴿」上發文,影射自己曾攔檢謝長廷兒子張維洲,事後遭記申誡2支處分,後來他被發現文章內容造假,連個人著作都被下架回收,甚至遭到警方依社維法送辦。
酈男文章指出,駕駛是位年輕男子,他請對方出示證件,對方只淡淡回一句:「你知道我爸是誰嗎?」,然後,雙手抱胸,直視前方,不再說話。沒想到,他突然衝著我大吼:「莫名其妙,你到底知不知道我爸是誰?」
沒多久,副分局長直接來電,劈頭就問:「你剛才是不是攔下一部賓士?開他闖紅燈罰單?」,副分局長怪叫一聲:「你不知道他爸是行政院長啊?你還開他罰單?」,隔午,二支申誡靜靜躺在我辦公室,理由四個字,態度不佳;他還在一旁懷念那二支申誡,不知遠在日本的謝先生,是否收到他深深地思念。
酈男否認捏造事實,並辯稱他在路邊遇到警察攔停民眾,有感而發,並就自身所見聞陳述,沒有影響公共安寧;法官認為,警方移送酈男的理由是他未曾因「態度不佳」受懲處,然而社維法立法目的,主要在保障社會公共秩序,而非個人名譽。
法官指出,雖然酈男臉書文章影射謝長廷、張維洲濫用特權施壓,可能造成他人對謝長廷的負面評價,但評價是否會轉化成畏懼、恐慌等心理,進而影響公共安寧,頗有疑問,縱使酈男文章與實情有出入,警方沒有舉證如何違法,不能片面認定他散布謠言,因此裁定酈男不必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