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
台中第二選區立委補選、台北市中正萬華區立委林昶佐罷免案將於9日投票,為防範重複投票或冒領選舉票等情事,中選會今(5)日說明監察員配置,如發現有冒名領票,已涉有觸犯刑法第146條妨害投票結果正確罪嫌,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 中選會提醒,如發現有冒名領票,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示意圖/資料照)
近日傳聞因為投票所沒有足夠的監察員,可能出現長輩拿著孩子身分證多領選票的疑慮,中選會今日澄清,投票所會有1名主任監察員及2名監察員在場監察,並無監察員不足的問題,且投票時,工作人員亦會落實身分查驗,嚴防冒領選舉票情事,請民眾安心投票。
中選會進一步說明,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選舉人投票時,應憑本人國民身分證領取選舉票。該會訂定之防範選舉人重複投票或冒領選舉票辦法第5條規定,投票所查驗身分證管理員應於投票所入口處,確實核對前來投票選舉人容貌與其國民身分證之相片是否相符,符合者始得准予進入投票所。
同辦法第6條規定,領票處管理員於發票前,應確實核對前來投票選舉人容貌與其國民身分證之相片是否相符。領票時並有監察員在場監察。上開規定,均已列入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並列為教育訓練重點,要求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確實依規定執行任務。
中選會指出,為防範重複投票或冒領選舉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均會依照規定進行身分查驗。在防疫期間,民眾前往投票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但於進行身分查驗時,仍應暫時脫下口罩配合查驗,領票、投票時亦均有監察員在場監察,絕不容忍發生冒領選舉票情事。
中選會也強調,如發現有冒名領票,已涉有觸犯刑法第146條妨害投票結果正確罪嫌,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並呼籲本次補選、罷免選舉區內的民眾應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佩帶好口罩前往投票,投票時請配合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的指示進行身分查驗及領票、圈票、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