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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翻攝自Google Map)
有關媒體報導稱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台電、台糖、中龍及中鋼鋁業公司委託坤輿公司處理廢棄物一事,國營會昨(1/20)發表公開聲明表示,經查前述公司均未曾將事業廢棄物委託坤輿公司處理(即坤輿掩埋場),相關情形說明如下:
1、 中龍公司與台電公司(興達電廠)部分:該2公司與坤輿掩埋場僅於 108 年曾簽訂「有時效的同意書」,時效為 108 年 10 月至 12 月,惟坤輿公司未能於在期間取得正式許可,故前開同意書已失效,亦未曾交付任何廢棄物予坤輿掩埋場。
2、 台糖及中鋼鋁業公司:該2公司未曾與坤輿掩埋場簽訂廢棄物試運轉處理同意書,亦無廢棄物進坤輿掩埋場。
經濟部重申要求國(公)營事業應委託合法業者清理事業廢棄物,並應依規定申報及追蹤;更應秉持企業社會責任,廢棄物清理業者如有違規情事,應列入是否繼續委託清理考量,以兼顧環境永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