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意筑/花蓮報導
▲李義祥因違規開工,造成貨車墜落正線鐵軌,釀成太魯閣號出軌事件。(圖/翻攝畫面)
台鐵太魯閣號408車次列車,去(2021)年4月2日上午9時28分,在花蓮清水隧道口,撞上違法施工的工程車,造成49人罹難218人輕重傷的憾事。花蓮地院今(21)下午開羈押庭,檢方當庭聲請對2名被告具保、施以電子監控,法官諭知李義祥具保60萬元、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華文好責付律師,2人雖然皆可回家過年,不過必須戴著電子腳鐐接受監控8個月。
花蓮地院今下午開羈押庭,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廷表示,被告李義祥、華文好審判中第一次羈押3個月,之後再延長羈押3次各2個月,共9個月,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羈押期限已滿,法官依法只能釋放。
▲太魯閣號出軌事件,釀49死。(圖/翻攝畫面)
不過為避免被告2人逃亡,林俊廷也當庭向法院聲請對被告2人具保、限制出境,同時施以接電子監控,以掌握被告2人具體行蹤。法官也諭知李義祥具保60萬元、華文好責付律師,2人都須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戴電子腳鐐監控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