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2名外籍漁工積欠的住宿費與罰鍰由雇主代為繳納。(圖/執行署高雄分署提供)
日前2名印尼籍男性漁工搭乘同班漁船來台,於居檢疫期間結伴擅自離開房間,經櫃檯人員告知不可外出,才返回各自房間,二人未依規定配合相關防疫措施,逕自外出1分鐘,經衛生局查獲,依法對2人各裁罰10萬元並強制安置集中檢疫所,不過事後2人都未繳納罰緩及住宿費用,遭移送高雄分署執行,不過最後還是由受僱的漁業公司繳納。
執行署指出,高雄分署受理後調查發現2人在台並無財產,皆在高雄市某漁業公司工作,高雄分署立即扣押義務人薪資,義務人之雇主隨後具狀向高雄分署表示公司所屬漁船將由高雄出港至北太平洋作業,願為此2名船員擔保,請高雄分署准予此二名印尼籍漁工辦理分期。義務人等雖辦理分期,卻未按期繳納,高雄分署除聯繫擔保人並勸諭雇主代為清償,雇主幾經考慮後,終出面到高雄分署幫2位印尼籍漁工繳清防疫罰鍰及住宿費用共27萬2000元。
執行署強調,新冠肺炎變種病毒Omicron疫情來勢洶洶,適逢春節假期將近,返鄉及跨縣市移動人潮眾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呼籲民眾務必主動配合政府之相關防疫處置,外出時應全程配戴口罩,加強自我防護,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如因違規遭裁處罰鍰逾期拒不繳納而移送執行,高雄分署必將迅速依法強力執行,如義務人確實有經濟困難,可主動聯繫分署洽詢分期事宜,切勿置之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