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Uber。(資料照)
Uber司機張姓男子在台北市信義區載一名剛從夜店出來的女乘客,對方因酒醉,上車告知目的地後就陷入昏睡,張男見色起意,將她載到河濱公園性侵,接著丟包路邊。被害人甦醒後在路人協助下報警,全案曝光,張男被依乘機性交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考量張男已經以30萬元與女乘客和解,又非事先預謀的窮兇惡極之徒,情堪憫恕,輕判1年8月。
張姓司機2019年8月9日凌晨2點左右行經台北市松壽路「Sing-Go」 KTV,載到一名女乘客,女子上車後已經泥醉,僅剩些許意識,請司機將她送往大安區住家,不久後就不勝酒力陷入昏睡。張男從後照鏡確認她無意識,將人帶到松山區濱江街迎風公園,接著鑽到後座性侵被害人,之後將女子拖到車外,丟包在地上,逕自開車離去。
隔日清晨,慢跑民眾路過驚見有女子衣衫不整躺在地上,協助打電話報案。
不過,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審理時,考量張男雖貪圖一時情慾、未能克制自持犯行,但屬臨時起意,並非事前預謀,沒有恣意踐踏被害人性自主決定權,事後又積極補償,表達悔意,並以30萬與被害人和解,即使科以最低刑度(乘機性交罪最輕本刑3年以上)仍嫌過重,因此依刑法59條「情堪憫恕」予以減刑,輕判1年8個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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