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館長」陳之漢。(圖/翻攝自「館長」陳之漢IG)
館長陳之漢不滿吳宗憲評論網紅,開直播辱罵對方「你什麼X」、「吃X」等語句,事後被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58日;吳宗憲進一步求償200萬元,台北地院判館長須賠80萬元,回復吳宗憲名譽,案經上訴,高院二審25日仍判賠80萬並公開道歉。可上訴。
2019年8月5日,館長陳之漢因不滿吳宗憲在直播中評論網紅,3天後在自己頻道上直播,並以「吳宗憲:網紅文化/演藝界都須養成素養?有網路就能當網紅?拿起機器就要直播?」為標題,怒罵吳宗憲「您前輩,X你娘機掰勒」、「本土天王,X你娘」、「你連屁都不如嘛,你什麼X」等語句,事後遭吳宗憲一狀告上法院。
★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