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警方當時前往拘提林秉樞。(圖/翻攝畫面)
民進黨籍立委高嘉瑜遭恐怖前男友林秉樞家暴案,新北地檢署今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恐嚇、加重誹謗罪、傷害、私行拘禁(妨害自由)、強制、無故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腦電磁紀錄、變造及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共計8罪起訴;而高嘉瑜稍早除感謝檢方沒日沒夜偵辦外,也透過律師回應,希望法官對林秉樞從重量刑,並准許繼續羈押。
▲高嘉瑜請法官續押林秉樞。(圖/翻攝畫面)
新北地檢署偵辦恐怖前男友林秉樞家暴、拘禁高嘉瑜案,今天偵查終結,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恐嚇、加重誹謗罪、傷害、私行拘禁(妨害自由)、強制、無故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腦電磁紀錄、變造及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嫌8罪將他起訴,並認定他犯後避重就輕,並未真摯反省自己的犯行,因此建請法官針對他所犯法部分從重量刑,以使能和他的犯罪惡性相符。
▲檢警查扣林秉樞相關證物。(圖/翻攝畫面)
高嘉瑜聽聞林秉樞遭起訴後,也做出回應指出,「要特別感謝檢察官沒日沒夜的偵辦,檢察官辛苦了。相信未來經過法院的抽絲剝繭,真相終會水落石出,也希望一切傷害到我為止、我是最後一個受害人;嘉瑜會繼續關注家暴法及性隱私犯罪的修法,希望能真正保護受害人的權益、讓加害者得到應有的懲罰。」
稍晚,高嘉瑜又透過律師指出,林秉樞雖已被起訴,但林秉樞至今並未認錯,也並無悔意,希望新北地院法官能夠對林秉樞從重量刑,並請求法官准許繼續羈押林秉樞,以免妨害後續追訴審判程序,並防範他透過接受媒體受訪等方式,繼續損害高嘉瑜或其他人的名譽。
▲林秉樞遭起訴。(圖/翻攝畫面)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