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鄭餘蓉報導
▲女網友想回娘家過年,卻又怕被公婆提離婚。(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資料照)
馬上就要過年了,對於想要回娘家過年、卻又怕婆家責難的媳婦們,律師呂秋遠有話想說,認為媳婦們應該要明白一件事,那就是自己是爸媽的女兒,不是公婆的童養媳,也沒有被賣給婆家,沒有義務要滿足任何人的要求,「如果公婆就是要妳卑躬屈膝,妳就要讓他們看到媳婦的驕傲」。
律師呂秋遠今(28)日在臉書表示,他最近收到一名女網友的私訊,女網友說婚後都是跟婆家過年,今年想回家陪父母吃年夜飯,卻又害怕公婆會因此提出離婚,加上爸媽也不想夫家人吃飯,讓她夾在中間非常兩難,「想請教你,除夕回婆家要說什麼討好他們?還是可以在娘家過除夕?」並透露老公很單純,對她也很好,只不過個性有點易怒加上媽寶。
對於上述問題,呂秋遠以「這位從光緒年間穿越來現代的姊妹」稱呼該名女網友,認為應該先想一想「我是誰、我在哪、我在做什麼」這3點。首先,她是爸媽的女兒,不是公婆的童養媳,只是住在跟丈夫共同的家,而非被賣給婆家,沒有義務要滿足任何人的要求,包括情緒勒索,「妳的主體性在哪裡?妳為什麼就只是想要討好婆家人,卻忘了照顧自己,跟自己的家人?」
至於除夕要說什麼話來討好公婆?呂秋遠直言,雖然女網友的出發點是為了讓丈夫好做人、婚姻好過活,「但是,妳願意付出多少代價?妳討好他們,妳會快樂嗎?或者,為什麼妳要讓妳先生好、讓妳的婚姻好,而不是讓自己好?妳的好,又是什麼好?委曲求全算不算好?」說到這裡,如果還是選擇一昧的隱忍,那以後就不要覺得太委屈,忍得過一天,就應該要忍得過一世。
那過年到底能不能在娘家過年?呂秋遠表示「當然可以,妳先問自己。不可以的理由是什麼?」如果只是想討好丈夫、公婆而已,那自己跟自己的爸媽又算什麼呢?他建議想跟誰過就跟誰,各過各的,或是跟丈夫協商輪流到對方家裡過。
文末,呂秋遠也對女網友喊話「這位姊妹,妳的問題,其實不是除夕的問題。妳要大家都好,最後就是妳自己不好,更何況,妳有一個近乎失能的先生」,並強調,如果公婆就是要媳婦卑躬屈膝,那麼就要讓他們看到媳婦的驕傲,「知恥近乎勇,無恥近乎神勇,在這種惡劣的環境下,早離早開心、早黑早享受,這是千古不變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