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宣晴/台南報導
▲梁男指控遭素食店老闆攻擊,法官審理後判老闆無罪。(圖/資料照)
台南一名梁姓男子去年前往素食店夾菜用餐時,因口罩沒戴好被吳姓老闆制止拒賣,並伸手取回梁男手中的餐盒,雙方爆發衝突,梁男指控吳男出拳攻擊,造成他右臉頰擦挫傷,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吳男當時是伸出右手,就算出拳攻擊也是打傷梁男左臉,即使有驗傷單也不能佐證傷勢是吳男造成的,因此判吳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梁男去年5月18日前往台南一間素食店用餐,準備夾菜時卻被吳姓老闆發現口罩沒戴好,由於當時是三級緊戒期間,吳男上前制止,並表示梁男不把口罩戴好就拒賣,隨後伸手要取回梁男手中的餐盒,雙方爆發衝突。
但事後梁男驗傷指控被吳男打傷,表示搶餐盒時他高舉左手閃躲,餐盒因此掉落,沒想到吳男卻出拳打傷他右臉頰,對吳男提出傷害告訴,更繪製現場位置圖還原現場狀況。吳男則否認毆傷梁男,供稱梁男將餐盒丟向他,他為了阻擋才伸出右手。
台南地院審理後發現,梁男繪製的現場位置圖與現場證人的證詞有出入,加上 吳男與梁男發生衝突時應是面對面,就算吳男伸出右手攻擊,梁男也應該是左臉頰受傷,且醫院驗傷單也無法佐證傷勢是吳男出拳造成,因此判吳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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