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紹宇、朱怡蓉/台南報導
台南警方除夕夜在路口攔查綠燈卻停在馬路中間的騎士,警方聞到男子渾身酒味,做了身分調查,發現他去年9月才因為酒駕被通緝,帶回檢測後酒測值0.57。這名蔡姓男子自稱1個多小時前在家喝了酒,想要去找朋友聊天才會騎車出門,酒駕新法上路,男子是累犯,除了除夕在看守所度過外,還得面對加重的刑責和罰款。
▲男子綠燈時停在路中央,所有車輛都得閃過他。
馬路口車流量大,車陣中一輛機車靜止不動,經過的車輛都得閃過,看來很危險。後方警車直覺不對勁,上前把騎士攔了下來。
員警:「車上有貴重的物品嗎?小心小心,他走路不太會穩,會顛。」
騎士被攔下走路還會搖搖晃晃,讓員警得持續警戒,就怕他摔倒,把人帶回派出所一查,男子是酒駕通緝犯。
▲男子走路搖搖晃晃,談吐也相當不清楚。
員警:「喝完多久了?」
騎士:「1到2個小時了。」
自稱已經喝酒快2個小時,男子回話的狀況還是卡卡,酒測值0.57渾身酒味的他,說是在家喝酒後想騎車去找朋友聊天。去年9月就有酒駕紀錄,還因為未到案遭通緝,男子是酒駕累犯,新法要加重處罰。
▲男子是酒駕累犯,過去甚至曾被通緝。
台南第三分局副分局長洪國哲:「騎士在綠燈的時候還不行駛,似乎睡著了,(調查)發現蔡男在110年9月間就有酒駕前案,加重的部分沒有肇事者刑法3年以下,得併科30萬以下罰金。」
1月30日酒駕新法上路,男子是累犯加上過去被通緝,除夕夜直接在看守所度過,酒醒之後新的一年,醉男要面對的是刑責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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