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高中一名林姓柔道教練,被女學生指控,去年四月兩度在校園樓梯旁的小房間性侵她。對此,林男表示女學生是45公斤級柔道選手,卻沒有妥善控制體重,增至49公斤,女學生是被他訓斥因而挾怨報復,純屬不實指控。
▲圖/攝影者克年 三沢, flickr CC License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新北市地檢署調查發現,女學生指控遭性侵之後,臉書上仍PO出玩樂照片,不像被性侵之後的反應,以及沒有林男精液等直接證據,刑事獲不起訴處分。
學校性平調查後則表示,女學生受訪時情緒激動,而且此案是被動回應,認定林男確實有性侵,於去年10月將他解聘。林姓教練對此不服,打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認為,玩樂照是因女學生心理受創,不願回想性侵一事,並不代表事情沒有發生,校方解聘合乎調查程序,判林男敗訴。(整理:實習編輯張家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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