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弋/台北報導
▲日本福島5縣市食品將解禁,衛福部強調4大類食品仍禁止進口。(圖/記者陳弋攝影)
中央今(8)日宣布解除針對日本福島5縣市食品長達11年的管制,衛生福利部稱將秉持科學實證、保障國人健康及食品安全與安心的原則,持續要求所有從日本輸入的食品都要檢附產地證明,嚴格實施輸入食品邊境查驗與輻射檢測機制,4大類食品仍禁止進口。
衛福部食藥署指出,從100年3月11日日本發生福島核電廠事件後,全球原有55個國家(地區)對日本食品採取管制措施,到目前,已有41個國家(地區)完全解除管制措施,12個國家(地區)對風險產品停止輸入或要求提供輻射或(及)產地證明,僅台灣與中國全面禁止福島等特定地區的所有食品。
食藥署指出,從100年3月15日起到110年12月31日止,10多年來針對日本輸台食品檢測18萬餘件,輻射值檢測結果均符合日本標準及我國標準,其中微量檢出236件,包括有217件(91.9%)都是在105年底前檢出,近5年檢出批數則已大幅降低。
衛福部今天預告「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禁止進口的規定)草案,及預告「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草案。前述草案將進行為期10天的預告期間,以蒐集各界意見。
衛福部強調,所有從日本輸台產品都要檢附產地證明,這次預告是參考各國對日本食品管制措施,並檢視日本國內監測,以及我國對日本輸入食品邊境抽驗結果,由現行地區管制,改為風險產品管制,包括︰
一、停止輸入查驗(即禁止進口)
(一)日本國內限制流通的產品。
(二)野生鳥獸肉︰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千葉縣。
(三)菇類︰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千葉縣。
(四)漉油菜︰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千葉縣。
二、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及產地證明(即檢附雙證)
(一)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千葉縣開放品項之產品。
(二)宮城縣、岩手縣、山梨縣、靜岡縣生產製造之菇類。
(三)宮城縣、岩手縣生產製造之水產品。
(四)靜岡縣生產製造之茶類產品。
(五)宮城縣、埼玉縣、東京都生產製造之乳製品、嬰幼兒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