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宣布手錶即將再度開賣。(圖/翻攝自飆捍臉書)
娛樂中心/陳又瑞報導
網紅「館長」陳之漢旗下品牌去年推出限量手錶,卻因為退貨問題引發粉絲不滿,有館粉因此決定提起訴訟,要求退還手錶預購費用、求償5倍懲罰性賠償金,事後法院判決館長須賠償預購費用7980元,5倍懲罰性賠償金部分則予以駁回。不過館長似乎不受影響,今(8)日又在臉書發文嗆聲就是不給退!
方姓男館粉當時預購手錶後,不滿館長不給退貨、辱罵消費者,甚至在直播時嗆聲「反正我一個月法務給很多錢,不去白不去!就算輸都沒有關係,就是要讓你跑法院!」因此決定走司法程序保障權益;方男主張,館長預購不退貨的方式違反《消保法》第17條「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而為無效之規定」,相關言論則違反《消保法》第51條,因此請求5倍懲罰性賠償金3萬9900元。
對此,新北地院三重簡易庭法官審理時認為,消費者在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有7天猶豫期,消費者可在該段時間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方式通知解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因此應賠償方男7980元;不過另一方面,法官認為館長只是打算用民事訴訟的方式來處理退款爭議,不足以證明故意要讓方男因預購手錶而受到損害,認為賠償無據。全案可上訴。
對此,館長今日也在臉書回應:「謝謝新聞幫忙打廣告,就是不給你退之預購錶,一年一度三代錶,即將開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