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宣晴/台南報導
▲曾姓交通分隊員涉盜賣個資給徵信業者,遭記2大過免職。(圖/記者王宣晴攝影)
台南歸仁警分局一名曾姓交通分隊員涉嫌盜賣民眾個資給徵信業者,警方內部稽查時發現介入調查,並將曾員調往善化分局,9日上午檢警兵分多路搜索,傳喚曾員等3名警員及徵信業者共7人到案,其中2名警員訊後請回,曾員及翁姓徵信業者移送後羈押禁見,台南市警局深夜以曾員違法情節重大,記2大過免職。
據了解,台南市警局歸仁分局去年8、9月內部稽查時發現曾、林、蔡3員調取民眾個資次數異常,追查後懷疑曾員以千元報酬提供民眾個資給徵信業者,涉嫌洩密、貪瀆罪嫌,將曾、林2人調任其他分局後深入調查,並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
9日上午,檢警前往3員任職的分局及徵信業者住處搜索,並傳訊拘提3員及翁姓徵信業者共4名被告、3名證人共7人到案,釐清對價關係及是否有其他員警涉案,訊後林、蔡2員請回,曾員及翁姓徵信業者聲押,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據悉,年約30歲的曾員是警專30期畢業,供稱坦承疏失,否認盜賣個資,台南市警局9日深夜以曾員涉嫌洩漏其他民眾個資,違法情節重大,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9條予以停職,並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予以2大過免職處分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