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遠東航空拚復飛失敗,張綱維強調會上訴。(圖/中央社)
無預警停飛,並被交通部民航局取消營運許可、收回航權的遠東航空,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處分訴訟,董事長張綱維並將要求國賠51萬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日宣判,判決遠航敗訴,維持原處分,仍可上訴。
對於判決結果,張綱維強調實在太離譜,認為明顯有外力介入、偽造事實,批法院形同虛設,失去公正力,將會上訴。
遠航於2019年12月12日無預警停飛,民航局認為違反民航法,報請交通部廢止遠航的運輸業許可證,並裁罰300萬元,交通部則於2020年1月31日同意廢止許可。
交通部委任律師表示,撤照是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且遠航可能沒想過,突然停飛已經侵害大眾權利。遠航的委任律師則強調,遠航提起訴願時,交通部並未依行政程序法給予答辯機會,已經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