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劉雨柔除了對陳作彤提告妨害秘密等罪,另對陳男求償100萬元。(資料照/翻攝自劉雨柔臉書)
藝人劉雨柔控告健身房老闆陳作彤,在廁所內裝針孔偷拍。刑事部分,陳男被依妨害秘密等3罪,判刑1年2月。民事部分。劉雨柔向陳男求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10日首度開庭,雙方皆委由律師出庭,陳男律師認為應待刑事判決確定再審理,劉女律師則反駁,有新證據可隨時提出,不需要等。
劉雨柔控訴,2020年3月間到陳男開設的健身房運動,卻在廁所裡發現針孔,立刻報警。檢警追查,不只陳雨柔,還有5名女子受害,依妨害秘密等3罪,各判有期徒刑8月,合併應執行期1年2月,可上訴。
民事部分,劉雨柔向陳男求償100萬元,不過陳男律師認為,台北地院刑事庭用推論方式定陳男罪,因已上訴高等法院,會提出新證據,民事部分應待刑事判決確定再審理。
劉雨柔委任律師則反駁,強調台北地院已盡調查,陳男如有新證據,可以在民事庭開庭時提出,不需要等到刑事判決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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