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編輯許琬琦/台北報導
▲觀傳局辦理臺北市「防疫住宿補助」。(示意圖/翻攝畫面)
申請了嗎?台北市為減輕居家檢疫或隔離者入住北市防疫旅館的負擔,觀傳局推出「防疫住宿補助」,期限至今(111)年2月28日。檢疫期間入住本市防疫旅館,將依2月28日前入住天數每日補助500元,總金額最高發放7,000元,並採取實報實銷,提醒符合條件的民眾,記得在檢疫結束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避免權益受損。
觀傳局針對設籍北市的居家檢疫者自費入住北市防疫旅館,或居家檢疫者的同住親友入住北市旅館提供防疫住宿補助。補助依符合條件之入住天數,按日補助500元,最高發放7,000元,若實際入住總金額低於7,000元者,以實際入住金額核給,1人並以申請1次為限。
針對2月28日後將停止辦理的防疫旅館住宿補助,民眾可能面臨的相關申請態樣舉例如下:
一、設籍臺北市之居家檢疫者A在檢疫期間111年2月28日至111年3月15日於臺北市防疫旅館入住,依規定,A可補助111年2月28日一天的補助款,最遲須於111年9月14日(自檢疫結束日3月15日起算6個月)前提出申請。
二、設籍臺北市之居家檢疫者B在檢疫期間111年3月1日至111年3月16日於臺北市防疫旅館入住,依規定,因B於111年2月28日後才返臺檢疫入住防疫旅館,故B無法申請臺北市防疫住宿補助。
而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也列出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補助(防疫住宿補助)申請人注意事項如下:
一、申請人須為居家檢疫/隔離者本人,且須設籍於臺北市,如為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持居留證者不符本補助申請資格,請勿進件。
二、設籍於臺北市之居家檢疫/隔離者須於居家檢疫/隔離期間入住臺北市防疫旅館、臺北市政府指定之檢疫所(安心檢疫所-救國團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或居家檢疫/隔離者須於住家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期間,其同住親友入住臺北市合法旅館民宿;臺北市民在檢疫/隔離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可以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