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華興托育中心發生集體虐嬰案,台中市社會局長彭懷真及相關主管,坦承疏失自請處分 。(圖/台中市社會局提供)
台中市南屯區華興托育中心,爆發集體虐嬰案件,經過家長自行蒐證及立委揭露,除了一名5個月大女嬰受虐之外,又新增3名幼兒受害,而涉嫌虐嬰的不只黃姓托育員一人,還包括林姓和簡姓2名托育人員。社會局坦承在調查過程中有疏失,包含局長、副局長等多名主管已自請處分。而其中一名涉案的托育員仍在其他托嬰中心工作,已通知該單位暫停該員托育工作,接受調查。
▲▼華興托育中心虐嬰案,經過家長及立委披露嬰幼兒遭受不當對待的影像,社會局深入追查,又發現新增3名受害幼兒。(圖/翻攝畫面)
日前有受害家長指控,托育中心3名老師涉嫌不當虐待,受害者不只1人,但中市社會局卻只針對黃姓托育員公告姓名,對業者輕罰6萬元,分明袒護。面對家屬指控,社會局表示審視監視器畫面,未發現其他孩童受害及老師施虐狀況,直到家長曝光監視器影像,社會局才坦承調查過程有疏失‧,市長盧秀燕也因此率主管向社會大眾鞠躬。
▲華興托育中心黃姓托育員虐嬰被判刑,遭網友肉搜公開生活照。(圖/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二社)
社會局指出,經檢視110/1/27至110/2/9共10個工作天、507個小時的監視器畫面,查出黃姓托育員虐待5個月大女童,另還有3名幼兒,也受到林姓、簡姓托育員的好幾種不當對待方式,兩人不當行為已違反兒少權法,社會局將依法裁處,並加重裁罰托嬰中心6萬到60萬元。
▲社會局表示,華興托育中心3名托育員常習慣性出現不當行為,恐對幼兒造成影響。(圖/當事人授權提供)
社會局坦承調查過程,因通報事由具體載明發現張姓女童瘀傷的時間,根據案發日前3天(2/5、2/8、2/9)的監視器畫面與相關人員訪視內容,已足夠評估黃姓托育人員違反兒少權法。但當初因托嬰中心作業問題,社會局未能查扣保全完整30天的監視器畫面,後來查扣到的10天畫面也有缺漏;再者,只針對單一事件調查,沒有全面檢視查扣10天的監視器畫面,以致於未能及時發現其他受害幼兒和施虐的托育人員,顯見調查過程和機構管理部分確有疏失。
對此,社會局提出懲處名單,包括社會局局長、副局長、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以及時任兒少福利科科長,因未善盡督導之責自請處分,懲處報告併同調查檢討報告,呈交市府專案調查小組,依據內容事實再行決定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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