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長林姿妙、林姿妙的女兒林羿伶與宜蘭縣府農業處長康立和涉弊案遭檢方聲請羈押,法院23日中午裁定林姿妙80萬元交保,其餘2人請回,檢方今(27)日表示,將於3月1日提出抗告。
▲法院在23日裁定林姿妙80萬元交保,林羿伶與康立和請回。今日宜蘭檢方表示將於3月1日提出抗告。(圖/中央社)
宜蘭地檢署檢察長李嘉明今日晚間向中央社記者表示,宜蘭地檢署已於25日收到宜蘭地方法院裁定書,將於3月1日提出抗告。
宜蘭檢方偵辦宜蘭縣政府108年羅東某土地免徵增值稅貪污等弊案、若干疑似財產來源不明等案,23日凌晨聲押林姿妙、林羿伶與康立和共3名被告,但法院裁定林姿妙80萬元交保,林羿伶與康立和請回。
據了解,檢方提出抗告之後,全案送往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若高院駁回抗告,將維持原裁定;若高院認為抗告有理,將撤銷原裁定,發回宜蘭地院更為裁定,地院將再傳喚3名被告召開羈押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