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TWANT
▲豬肉示意圖。(圖/中央社)
越南商台安貿易旅遊有限公司負責人阮雲伶(通緝中),與越南裔母女鄧氏海、阮氏虹,去年3月至8月間,由越南走私菸品及含有非洲豬瘟病毒的肉品來台;新北地院法官審酌鄧姓母女認罪、有悔意,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判處鄧女6月徒刑、阮氏虹3月徒刑,均緩刑2年,還須分別向公庫支付5萬及3萬元,可上訴。
去年8月18日,阮雲伶等人以私運夾藏方式,由華航班機自越南空運輸入2880包香菸及豬肉月餅、豬肉捲等約71公斤的肉製品,順利規避菸酒稅及健康福利捐共28萬餘元;警方接獲檢舉上門搜索,查獲肉品送驗後,確認含有非洲豬瘟病毒,隔日隨即銷毀。檢方為此成立專案小組並進駐警局,全力追查上下游,聲押禁見2人獲准。
檢警雖成功攔截71公斤肉品流入市面,但之前走私的大部分肉品恐已被民眾吃下肚;檢方調查後建請法院量處較重刑罰。法官認為2人犯行有造成傳染病防治破口之虞,且私菸來源不明,將危害消費者健康,考量2人均無前科且坦承犯行,因此輕判並予以緩刑,2人還須分別向公庫支付5萬及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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