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台北報導
▲士檢今偵結予以古新民緩起訴2年處分。(資料照/翻攝自新莊警好讚)
前新北市警局新莊分局偵查隊長古新民,今年1月3日深夜酒後駕車,遭北市保大警方攔查,發現酒測值0.6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士林地檢署今(3日)偵結,予以緩起訴2年,並於緩起訴處分確定日6個月內,需支付公庫13萬元,並應參加預防再犯暨保護犯罪被害人法治教育系列課程2小時。
檢警調查,時任新莊分局偵查隊長的古新民,今年1月3日輪休,上午前往三重友人住處飲酒後,返回新莊分局休息,當晚10時許,接到友人邀約電話後,自覺酒精已代謝完畢,因此從分局駕駛私車前往北市赴約,下高速公路行經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敦煌路路口,遇上北市保大警方的酒測臨檢,經酒測後,酒測值0.6毫克,當場遭帶回偵訊。
古新民事後懊悔不已,主動聯繫分局長官通報自己酒駕遭逮,新北市警局也當機立斷,將古新民記大過並撤職查辦,年度考績亦列為丙等,並改調為內勤警務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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