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 03/07 09:30 發稿 | 10:58 更新:新增影音 】
▲台中市興中街民宅大樓起火,釀成6死悲劇。(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中區興中街一棟民宅6日下午發生嚴重火警,釀成6死7傷,有住戶爆料,莊姓女房東將大樓隔成41間套房出租,還經常把撿來的資源回收雜物推放在二樓、各層樓梯間,造成逃生困難、阻擋救災的主要原因。消防局可能以過失致死罪名將房東函送地檢署偵辦。
▲台中興中街大火,莊姓女房東可能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圖/翻攝畫面)
柳川里長蔡翠碧指出,發生火警的公寓大樓,屋主是70多歲的莊姓婦人,該大樓原本是旅館改建的出租套房,莊姓房東已是第三任屋主,以每月5000至7000元的價格出租。即使擁有穩當包租婆,有不錯收入,她卻喜歡到處撿拾回收物變賣,甚至二樓整層未出租,全用來堆放回收物,連樓梯間也是,導致住戶寸步難行,經常請求環保局派員協助清理。
消防局認為,在建物內部堆置大量易燃回收物,導致火勢一發不可收拾,且造成逃生、救災困難,若起火點位於二樓,房東則必須為火警負擔更大責任。消防局詢問房東發生火災過程,她表示,起火時還沒斷電,於是她搭電梯到二樓,門一開就看到火光、濃煙直撲過來,她趕緊退回電梯,這時候電梯關門後停電,直到消防人員將她救出才脫困。
▲▼莊姓房東表示,搭電梯到二樓發現火煙直撲過來,隨後立即斷電被困在電梯內。(圖/翻攝畫面)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昨(6)日到場指揮偵辦,消防局表示,即使起火點及原因不明,但即使火災不是房東造成,因堆置大量雜物影響逃生、救災,間接或直接使得災情傷亡人數擴大,不排除依過失至死罪嫌函送法辦。
外界質疑,這場火警是否與高雄「城中城」案有關,市府有行政責任,公務員職務廢弛導致一發不可收拾?對此,都發局長黃文彬表示,七層樓民宅不用申報公安,市府不曾審查。另,依法集合式住宅,一戶如果分隔成6間房,或是一戶放置10床以上,則是為公眾使用,在消防、公共類別等使用規定則不同,是否非法分隔改建,市府會進一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