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違停男子下車理論。(圖/翻攝自汐止集團)
新北市汐止一名鄭姓男子,帶女兒上音樂課途中,路過建成路時,見到一部轎車違停在紅線上,由於該處又有無障礙坡道,認為該部違停車會影響到可能要使用無障礙坡道的民眾,因此拍了車輛幾下提醒,未料,卻引起車主不滿,下車反嗆「你怎麼可以拍我的車,我只是停一下等人,難道我可以推倒你的腳踏車?難道我可以打你女兒?」鄭男事後也將事發經過貼上臉書社團,引起討論,網友們搖頭直呼「做錯事還敢威脅要打孩子」。
鄭姓男子昨天(9日)晚間10時許,在臉書社團「汐止集團」PO文指出,我曾經在建成路78號,看到一對夫妻推著嬰兒車,因為汽車停擋在無障礙陂道下不去而苦惱,身為路過的你是否能伸出援手,請這台車離開呢?
鄭男接著說,今晚8點,又是一樣的場景,他的車停在無障礙坡道前,我用手拍幾下了他的車,示意請往前開,車主下車後表示「你怎麼可以拍我的車,我只是停一下等人(重複N次)難道我可以推倒你的腳踏車?難道我可以打你女兒?不要學妳爸爸這樣」。
▲該處設有無障礙坡道。(圖/翻攝自汐止集團)
鄭男最後也補充道,我也知道已經晚上8點,不太影響交通,但是請考慮輪椅朋友以及有需要的用路人,手拍幾下傷到你的愛車,也許傷到你的自尊心,但自私的行為更不可取!
貼文一出也引起網友熱議,紛紛留言「沒公德心又理直氣壯」、「違停就算了,擋著斜坡根本白目」、「做錯事還這麼理直氣壯」、「有時候推嬰兒車都被這種沒水準的車主擋道,他們永遠都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
也有網友認為,畢竟你不是執法者,他也沒義務要對你的糾正客氣,換句話說,你公開糾正他九成九會惱羞成怒,我也曾經違停紅線要下去買個東西被路人敲窗說馬路你家的嗎?結果我也不客氣回了我不想說的話,總之默默拍照檢舉就好,要公開糾正請留給警察吧!
汐止警方則表示,已經收到民眾檢舉,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3款「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者」開罰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鄭男臉書全文。(圖/翻攝自汐止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