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高等法院認為林羿伶並非案件裡的重要角色,駁回檢方抗告,林羿伶40萬元交保確定。(圖/中央社)
檢廉偵辦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圖利案,二度傳喚林姿妙及女兒林羿伶後,林姿妙獲80萬元交保確定,林羿伶獲40萬元交保。宜蘭地檢署不服,針對林羿伶部分,二度提起抗告。高等法院認為林羿伶非案件核心要角,11日駁回,不得再抗告。
宜蘭地檢署抗告理由認為,林羿伶有刪除手機裡對話的可疑行為,有足夠事證認定有勾串共犯、湮滅證據之虞,有羈押必要。不過高院認為,原審已就這部分進行說明。
且檢方二度搜索,相關證物應已扣押,同案被告也遭收押禁見,沒有足夠證據可證林羿伶為決策、聯繫的重要角色,且依目前案件偵辦進度,尚無羈押之必要,因此駁回,不得再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