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林呈育報導
▲祈錦鈅與圤智雨槓上。(圖/翻攝自臉書)
祈錦鈅11日臉書發文,指控AV導演圤智雨與莉婭(改名:陳緗妮)聯合霸凌,並PO出與圤智雨的所有對話紀錄,引發外界熱議,對此,圤智雨立刻跑到貼文下方回應,「妳不是等我回嗎?小朋友,去我的版看一下,乖」,並在自己臉書做出回擊,莉婭也跳出來發聲「因為我所以害到身邊的工作人員了⋯我很抱歉」,圤智雨狠酸「遇到天才呀,沒辦法」。
圤智雨表示,祈錦鈅PO出對話紀錄沒有用,直說如果是「普通弱一點的人」會要求下架,「不然我們會請律師提告」,但是他不一樣,「我不會說請妳下架,我就是商人,達成廠商最大利益是我的工作,妳想開我副本,不管是不爽還是其他原因,想有新聞之類的等等等,那,我來了」。
圤智雨指出,祈錦鈅這樣的行為,其實會害到自己,「妳有沒有想過,這樣哪個廠商會願意跟妳對話呢?隨時都有搬上檯面的可能,如果妳是廠商,敢找嗎?」直喊「要對付我可以,但是妳腦袋要比我動得快喔,妳先好好解」,更說「現在這個社會哪個女的沒整,妳敢說妳全天然嗎?那我幫莉婭談醫美交換條件,那做奶了嗎?就算做了讓自己變好看又怎樣?這個世界什麼時候想變美是罪了」。
另外,圤智雨跟祈錦鈅講法律,列出《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使用個資時如果損害到當事人,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結論「所以,我不會說什麼,反正哪天我不爽時,或是缺錢時再來對妳提告就好了,祈大公主,您千金之軀,不知道我這樣做法,您開心嗎?」不過祈錦鈅也強調,「我公開這些只是為了我自己的清白。你自己做了什麼,我沒興趣知道」。
▲祈錦鈅表示,沒有興趣知道圤智雨做了些什麼。(圖/翻攝自臉書)
圤智雨臉書924字全文
祈錦鈅,我來教教妳
祈錦鈅妳po出了對話沒有用呀,我對話講得很明顯我是幫廠商要做活動要做到三贏才來給妳建議的呀,那我死愛錢有錯嗎?那我幫莉婭談醫美交換條件,ㄟ,這是我去說服她的本錢呀!是吧
妳最近有發燒不舒服嗎?
請問? 還是我一個人住 多晚過來都可以這句話真的有傷到妳?所以最近睡不好失眠?
普通弱一點的人會說,請妳下架
不然我們會請律師提告
換成是我,我不會說請妳下架,我就是商人,達成廠商最大利益是我的工作,妳想開我副本,不管是不爽還是其他原因,想有新聞之類的等等等,那,我來了
我還順便教妳,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一、法律明文規定。
二、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三、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
四、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
五、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後或經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
六、經當事人同意。
七、有利於當事人權益。
不論是自然人的姓名、職業、聯絡方式、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的資料,都被《個人資料保護法》所保護,非公務機關利用該資料,也必須在特定目的必要的範圍內;
此外,依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使用個資時如果損害到當事人,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這樣有學到嗎?
所以,我不會說什麼,反正哪天我不爽時,或是缺錢時再來對妳提告就好了,祈大公主
您千金之軀,不知道我這樣做法,您開心嗎?
然後我再來教妳,妳po 對話其實是對妳自己
最有影響,妳有沒有想過,這樣哪個廠商會願意跟妳對話呢?隨時都有搬上檯面的可能,如果妳是廠商,敢找嗎?
要對付我可以,但是妳腦袋要比我動得快喔
妳先好好解
(我一個人住 多晚過來都可以這句話)
想轉移話題,我樂意喔,但
我是很多人住 多晚過來都可以喔
多人比較刺激又熱鬧喔
Ps: 現在這個社會哪個女的沒整,妳敢說妳全天然嗎?那我幫莉婭談醫美交換條件,那做奶了嗎?就算做了讓自己變好看又怎樣?這個世界什麼時候想變美是罪了
我是圤智雨,對付瘋子就要用更奇耙的方法
我人設低,好像無感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