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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情侶保母虐死1歲童互相「分享照片」 判刑3年半定讞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杜女和高男情侶檔虐死1歲男童,過程中還會互傳照片、簡訊等「報告」施虐狀況。(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杜女和高男情侶檔虐死1歲男童,過程中還會互傳照片、簡訊等「報告」施虐狀況。(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無照保母杜苡彤和男友高嘉華被控以吵鬧為由,虐死受委託照顧的年僅1歲的男童。施虐期間,還互傳照片和訊息「他快被我打死了」等語。高男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重判11年10月有期徒刑定讞。杜女部分,高雄高分院更二審判處杜女3年6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14日駁回,全案定讞。

根據判決,杜女沒有合格保母執照,卻自2015年6月起,接下男童母親委託,以每月2萬3000元代價,一周5天照顧男童。但杜女不耐男童哭鬧,動輒對男童施以體罰,甚至傳簡訊、照片給高男,表示「剛修理完」、「他快被我打死了」、「他腳紅紅的很明顯,可不可以弄散」等語。

高男也傳訊「在想今天要怎麼玩他」,還拍下男童坐在椅子上面,遭施虐後的影片回傳給杜女,杜女看了竟還讚賞「好開心你幫我報仇」。也多次把電子菸,甚至點燃的香菸放進男童嘴裡,並對男童的頭部揮打、射橡皮筋等。2015年9月19日,男童陷入昏迷,杜女2人趕緊將男童送醫,男童仍傷重宣告不治。

一審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期間,高男辯解,沒有真的揮打男童,只是做個樣子,法官不採信這樣的說法,清查高男共對男童施虐19次,依法將高男重判12年有期徒刑。二審高雄高分院改判11年10月有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高男部分,判刑定讞。

杜女部分,對於簡訊內容,辯稱只是開玩笑,頂多僅是叫男童罰跪、罰站,但也未獲法官採信,一審被依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刑3年6月,二審維持原判,更一審改重判11年10月,更二審維持一審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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