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宜蘭報導
▲宜蘭市代會主席林智勇開車自撞詐領保險金遭起訴。(圖/翻攝畫面)
宜蘭市代表會主席林智勇,夥同陳姓司機及鄧姓服務處人員等人,涉嫌以假車禍詐領保險金,宜蘭地檢署指揮宜蘭縣調查站追查,認定林智勇等3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全案偵結後依法起訴,並請求法院判處7年徒刑,褫奪公權7年。
宜蘭地檢署指出,前年6月間,林智勇駕駛奧迪轎車,行經宜蘭市大福路時,因不明原因自撞路旁電線桿,導致車身嚴重毀損;由於林智勇配發的公務車,有投保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險、汽車超額責任保險,最高理賠金額達1050萬元,林智勇為了圖謀理賠金140萬1777元,遂萌生詐領保險金之意。
檢方調查,林智勇駕駛奧迪轎車到宜蘭市大福路一段,陳姓司機則駕駛公務車載送鄧男尾隨在後,並製造公務車追撞奧迪車假象,再打電話向警方報案;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但陳男駕照遭到吊銷,無法申請理賠金,遂由鄧男謊稱駕駛人,因超車不慎而追撞奧迪轎車;陳男取得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後,隨即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察覺有異,經檢調追查才發現,這是一起詐保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