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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斬首,其實很看時間點。(示意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歷史上,有許多殘忍刑罰,其中清朝「滿清十大酷刑」更是聞名於世。有別於各式各樣的虐待酷刑,最原始的極刑,無疑就是「斬首示眾」了。對於信奉時辰的古代社會來說,斬首執行的時間也是藏有學問。
斬首行刑的時間通常落在「午時三刻」,這是幾點呢?從史上有記載和小說中的描述來看,應該是「中午12點左右」,也就是正午的時間點。
可能有人會想,現在社會死刑執行時間,不是落在晚上就是凌晨,選在大中午難免有些違和感,不過古代社會的思維不同。劊子手這項工作,乍看之下冷面無情,但有些劊子手仍難免有所謂的迷信,即便是國家賦予公權力,但仍會擔心「死後亡魂糾纏自己」等心理。
為了避免亡魂糾纏,因此選在大中午陽氣最重,人的影子最短的時間,在這個時間點執行,相較於夜黑風高的夜晚,更能讓化解心理上的隱憂。
除了執行的時間點之外,「季節」也是一項考量。漢代之後,歷朝歷代都遵循着所謂「秋後問斬」的理論,唐、宋、明、清都有明文規定,除了犯人情節特別嚴重,必須立刻執行之外,正常來說都不得在立春之後、秋分之前執行。此外,秋冬也被認為是萬物蟄伏的季節,選擇在這樣的季節執行,較符合古代對於「萬物生長」的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