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保七副總隊長張隆興(中)說明。(圖/翻攝畫面)
保七總隊針對三大二中隊長莊理德自鎖槍械室,控訴長官不當處分。保七副總隊長張隆興20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莊員上任後遭記2支申誡,今年勤務中飲酒違反報告紀律,經人評會認定不適任主管;他自鎖槍械室抗議已涉恐嚇危害安全罪,依法送辦,訴求部分已由警政署秉公調查。
保七總隊三大隊二中隊中隊長莊理德昨日深夜自鎖槍械室,控訴遭單位長官不當處分,希望監察委員明察。莊洋洋灑灑寫了3400字,提出17項控訴,其中最可怕的是「總隊長官長期縱容匿名檢舉」,永遠是幹部被處分調整職務及地點,他已是歷來第3位幹部。
▲中隊長莊理德。(圖/翻攝畫面)
保七副總隊長張隆興今天上午表示,莊姓中隊長108年10月對所屬女警言詞騷擾,遭記1支申誡,109年11月因勤務中參加飲宴未依規定出入勤,記1支申誡。今年2月8日中午時段,因為勤務中飲酒及違反報告紀律,經調查屬實,本月18日上午召開人評會,基於其行為已不適任主管職務,經開會決議調整非主管職務及記過處分。
張隆興說,本次莊員職務異動,不服處分,未依相關規定程序提出救濟,竟假藉主管清點槍械事由,進入並反鎖槍械室後,揚言將以激烈手段表達抗議。因槍械涉及個人及同仁的安全,其行為已涉嫌違反《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已依法函報地檢署偵辦。
另外,莊員行為處事不當違紀部分,已陳報請警政署,組成專案小組調查相關事實後,再追究其相關行政責任;至其訴求,警政署亦會秉公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