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琮翔、江文賢/苗栗報導
開車上國道,抓癢吃罰單!近期有民眾收到3000元的罰單,沒繫好安全帶,一看照片讓她好傻眼,回想當時搭車過程,為了「抓癢」,右手繞過安全帶,安全帶沒有在手臂上端,而是繫在腋下,沒想到就被認定違規,現在也決定提起申訴。
▲上車要繫安全帶是基本守則。
開車上路前,不論駕駛副駕還是後座乘客,上車首要動作就是繫上安全帶。
貪方便,不按規定的代價就是吞下千元罰單,但這名乘客好無奈,明明有繫安全帶 ,怎麼還會被開單?
▲民眾伸手抓癢,被判定未依規定繫安全帶開罰3000元。
國道警第二大隊造橋分隊長趙冠瑜:「因抓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經查證確有此違規,該民眾將手伸上去抓癢,如果突然發生緊急煞車的狀況,可能會減少保護效果,而因此受傷。」
關鍵就在這,安全帶不是有繫就好,NG沒照SOP,照樣會被舉發開罰,對比正確繫三點式安全帶方法,乘客的肩部固定位置沒有在手臂上端,而是繫在腋下,等同違規。
▲繫安全帶也有正確的SOP。
國道警第二大隊造橋分隊長趙冠瑜:「統計過去三年國道發生的交通事故,共61人因為未繫安全帶死亡,占比三成,今年也有7人因為未繫安全帶而死亡。」
乘客PO文解釋,當時因為背癢想抓一下,沒想到就被開罰,直呼現在坐車連抓癢都這麼難嗎?
▲民眾PO文解釋,自己只是抓癢就被開罰。
律師陳尹章:「第一是向原處分單位去申訴,如果申訴之後對結果不服,民眾拿著裁決書向行政法院起訴來撤銷原處分。」
為了抓癢挨罰,乘客決定申訴,但為了上路安全守住荷包,三點式安全帶最好還是繫好繫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