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日前小情侶在娃娃機店內激戰被監視器拍下。圖非當事地點。(示意圖/資料照)
新北市一對未成年小情侶,2019年在一間夾娃娃機店內「活春宮」,監視器拍下42秒激情過程,影片被截圖轉發到群組,臉書網友嘲諷「年輕人就是年輕人」,被害女主角由家人陪同提告。事後檢警查出2人涉嫌散佈影片,其中一人以7萬元達成和解,獲緩起訴;另一人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新北地院審理判2個月有期徒刑。
據了解,一對國中小情侶,2019年間到新北市一家夾娃娃機店,過程中卻突然情慾高漲,兩人在直接店內地板上激戰,整個過程都被店內監視器拍下,42秒影片還遭上傳到臉書。
被害人得知後提告,檢警調查,陳姓男子和黃姓男子分別在各自臉書上傳這段影片,供網友們觀賞,兩人互不認識,也非夾娃娃機店員工,皆稱是別人轉傳到群組,他們才取得影片。
檢警偵辦期間,陳姓男子與被害家長以7萬元達成和解,獲緩起訴,期間1年並向國庫支付1萬元;另一名黃姓男子在偵辦中曾和解,卻未履行和解條件,被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
法官認為,黃姓男子擅自將性愛影片上傳至臉書,供他人觀賞下載,對社會善良風俗造成負面影響,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散布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判刑2個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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