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黎冠志/台北報導
▲快訊/修憲第一步!18歲公民權通過,將交公民複決。(圖/記者黎冠志攝影)
立法院會今(25)日表決18歲公民權修憲案,這是自2005年憲改以來,立法院首次在院會表決修憲草案,除國民黨團投票意向不明外,其他黨團均表態會進場投同意票;稍早,國民黨立委曾銘宗也鬆口,表示國民黨願意投「同意票」!最終,修憲案在各黨團代表發言後,以109票出席立委全數同意票通過,0票反對,全案將交付公民複決。缺席立委為鄭麗文、李貴敏、高金素梅。至於立法院長游錫堃則因維持議事中立,沒有投票。
立法院今處理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案,其增訂條文指出,年滿18歲國民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18歲者,依法有被選舉權。立法院長游錫堃坦言,修憲需要國民黨支持才會過,否則將一事無成。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一早也喊話,希望國民黨懸崖勒馬,不要把其他案子夾進來,希望看到他們表決器按下去!而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也鬆口,國民黨團經充分討論、審慎討論,會投同意票支持18歲公民權。
修憲案與一般法律案處理程序不同,必須要有全體立委的四分之三出席(85席),還要出席立委四分之三同意(64位)。依照目前立法院的席次結構,民進黨團有61席、國民黨有39席、民眾黨有5席、時代力量有3席、無黨籍共5席(林昶佐、蘇震清、趙正宇、黃國書、高金素梅)。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須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約965萬票),全案即通過,並由總統蔡英文發布總統令上路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