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外送員秀出工時和收入,大喊未來若規範12小時,恐怕賺不到錢。(圖/翻攝畫面)
不少外送員勤跑就為了多賺點錢,但未來高雄市恐怕無法「跑好跑滿」!為了保護外送員勞動權益,高市府完成「高雄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將送市議會審議,其中一條規定外送員每天外送服務不得超過12個小時。
高雄市勞工局表示,外送服務之運送過程中,屢屢發生職業安全、食品衛生安全、交通安全及消費糾紛等問題,但由於認定上有一直都困難,因而認為必須制定強制性規定,並同時藉由管理外送平台,達成食品安全、交通安全與消費安全。
▲高雄將規範一天只能工作12小時,引發不少外送員不滿。(圖/翻攝畫面)
勞工局提出五點,包括「外送平台業者應以外送員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投保」、「外送員於從事外送服務期間發生意外,外送平台業者應在八小時內通報」、「外送平台業者應於本市設置一名衛生管理人員」、「外送平台業者應施以各種教育訓練課程至少一小時」、「外送員每日外送服務時間達12小時起不提供媒合服務」。
其中第五點的規定,讓不少外送員相當不滿,有人出示一個星期的紀錄,1個星期跑了71個小時,才賺1萬3199元,未來若有規定上限更慘,「就已經賺不多了,還縮短工時」、「這樣根本賺不到錢」。
高雄市長陳其邁表示,高雄市政府決定以自治條例的方式送市議會來進行審議,保障我們外送員的勞動權,主要是有「兩個12」,第一個12就是12小時,就是每天工作上限,第二個12就是12天之後一定要有休假,不能連續的工作,未來會送到市議會審議,希望通過後能藉此保障外送員權益。而對於外送員的心聲,勞工局表示,為使條文內容更加周延,市府尚在審慎研議中,近期內再邀集勞方、相關工會及業者,廣泛徵求意見,取得共識,以保障外送員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