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葛柔、孟國華/新北報導
議員知法犯法實在可惡!日前有民眾目擊一輛車窗貼有「新北市議員」車輛證的銀色轎車,大方違規停在三重區正義北路上的殘障停車格,經記者追查後發現原來是林口區的議員「蔡淑君」,他解釋當時是因為司機尿急急著找廁所,才沒有發現那個位置是殘障專用停車格,對此向社會大眾道歉!
路邊的殘障停車格上停著一輛銀色轎車,仔細看車窗上還貼著新北市議員車輛證,還有交通部高速公路通行證,就是沒有殘障停車專用證。違規停車,身為議員還知法犯法,真是好大的官威!原來這位議員是新北市林口區的蔡淑君,她事後解釋因為當天到三重區跑行程,因為駕駛尿急沒仔細看清楚才不慎誤停殘障專用格。
雖然透過話筒向大眾道歉,只是根據法規,違規佔用殘障車位可開罰600元-1200元,為大眾服務的議員還出這種包,實在太不小心!(整理:實習編輯高靜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