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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火辣涼麵店老闆娘不雅片! 最重可處5年徒刑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涼麵店老闆娘結束營業,將另覓他處經營。(圖/記者游承霖攝影)

▲涼麵店老闆娘結束營業,將另覓他處經營。(圖/記者游承霖攝影)

新北市一名何姓男子,涉嫌偷拍租屋住樓下涼麵店老闆娘與人「恩愛」的影片,影片事後在網路流傳,何男昨天(6日)帶著2名律師到案製作筆錄,雖坦承偷拍但堅決否認外流,宣稱並不清楚為何影片會外流;警方表示,何男坦承偷拍,倘若最終查出外流也是他,依新法規定,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

據了解,百萬網紅「小玉」利用Deepfake「深偽」技術換臉,將網紅、政治人物等公眾人物「換臉」成色情片的女主角,再加以販售,法務部有鑑於此,提案修法,其中《刑法》315條之1,對於竊錄性影音等行為的處罰,原本最重可判刑3年,修法增列加重處罰規定,增列竊錄內容為他人之性影音,加重處罰規定,若有竊錄性影音行為,最重處4年6月有期徒刑,若有散布竊錄性影音行為,最重處5年有期徒刑。

回顧案情,上(3)月31日,何男受邀到涼麵店老闆娘店內作客,當時並未營業,鐵門緊閉,何男抵達現場後,卻未連絡老闆娘,反倒是先比出疑似中國自拍性愛網站的常見手勢後,接著手機鏡頭對準鐵捲門的投報口拍攝店內老闆娘與人恩愛的畫面,最後再拍攝店家地址與招牌。

事後影片遭到外流後,在網路社群、line群組瘋傳,甚至有好事網友跑到涼麵店前,從投報口朝店內窺探,讓老闆娘不斷遭到騷擾,不堪其擾下,報警提告,並在這2日整理涼麵店結束營業,搬離這個傷心地。

何男昨天(6日)傍晚5時許,帶著2名律師前往派出所製作筆錄,雖坦承偷拍涼麵店老闆娘的不雅影片,但堅決否認外流,宣稱並不清楚影片為何會外流,整個筆錄製作過程約半小時,多數時間都保持緘默,訊後也被依妨害秘密罪嫌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涼麵店老闆娘決定另尋店址重新出發。(圖/記者游承霖攝影)

▲涼麵店老闆娘決定另尋店址重新出發。(圖/記者游承霖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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