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屏東報導
▲陳亞麟3月份才被諭令150萬交保,目前地院更裁要收押。(圖/翻攝陳亞麟臉書)
屏檢日前會同地檢署偵辦枋寮鄉公共工程弊案時,發現鄉長陳亞麟及黃姓助理涉貪,3月分偵查終結以犯罪情節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但地院卻諭令以150萬交保,檢方抗告,高雄高分院將該案發回地院重審,事後地院推翻原處分,改以陳、黃2涉貪嫌疑重大,裁定收押禁見。
不過,年底九合一大選來臨,陳亞麟原先計畫競選連任,如今卻遭到羈押,也讓這項計畫產生許多變數,此外,縣府已指派代理鄉長前往;此外,這起案件是屏東檢廉在2021年8月偵辦枋寮鄉工程發包弊案時,發現陳、黃2人在收取回扣後設計遊戲規則影響投標結果,偵辦結束後認為兩人有滅證、串供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但地院卻諭令150萬交保,黃姓助理則無保請回。
檢方事後不服提出抗告,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發回屏東地院更裁,全案在8日早上重開羈押庭,法官庭訊時認為陳黃2人涉嫌重大,最後裁定收押禁見;在這起枋寮鄉工程弊案中,已有盧姓前鄉長及現任鄉長陳亞麟及鄉立殯葬管理所員工被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