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黃女看到乘客脫口罩吃東西,主動向司機反映此事。(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台北市1名黃姓女子,先前搭公車時發現,另名乘客不但未戴口罩,還在車內直接飲食,遂向張姓公車司機反應,但對方不予理會,黃女拿出手機拍攝執業登記證,引發張男不滿情緒,當場怒嗆走狗、爪耙子等字眼,事後黃女不甘受辱,憤而對張男提告;後來雙方以36000元達成和解,法官判決公訴不受理。
檢警調查,2020年12月25日上午時分,黃女搭乘大都會客運公車時,瞥見乘客脫下口罩吃東西,立刻向張男反應此事,她見對方置之不理,隨即持手機拍攝執業登記證,張男頓時心生不滿,竟在所有乘客面前,以漢奸、走狗、爪耙子等字眼辱罵黃女。
事後黃女不滿自己一片好意,反遭張姓司機出言辱罵,憤而提出告訴,張男被依妨害名譽罪嫌起訴;士林地院審理期間,雙方以36000元達成和解,黃女同意撤回告訴,法官依此判決公訴不受理。
▲張姓司機當眾辱罵漢奸、走狗及爪耙子等字眼後挨告妨害名譽。(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