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南港分局王姓小隊長外洩120筆個資遭起訴。(圖/翻攝自Google Map)
台北市南港分局王姓小隊長,先前應呂姓警專同學所託,利用警用電腦查詢120筆個資,讓呂男得以轉賣徵信業者,王小隊長一度辯稱,呂男偷拍他的電腦螢幕,但檢方並未採信其說法,今依違反個資法起訴王員、呂男及2名徵信業者,並建請法官對王員從重量刑。
檢警調查,一統徵信社許姓業務經理因另案遭逮時,意外發現他持有與警用系統格式相符的個資,警政署比對資料後發現,全是王小隊長登入系統查詢所得,遂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
檢調循線逮捕呂姓中間人,呂男坦承,他先向王小隊長取得民眾個資後,再以每筆數千元不等的價格轉賣給徵信業者,總計獲利30萬元,檢調還原呂男電腦檔案後發現,外洩個資居然高達120筆。
但檢調並未查出王、呂之間的對價關係,因此無法適用貪汙罪,檢方遂依假借職務機會非法利用個資罪、公務員洩密等罪嫌起訴王員,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呂男及2名業者也一併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