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警方到場詢問侯女事發經過。(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泰山一名侯姓女子,16日上午,不滿超商未主動告知店數到齊,害她權益受損在店內大鬧,事後更誣指前來處置的林口分局警方收受超商利益,遭警方壓制,侯女事後認為「警察打人」,因此前往新莊分局中平派出所,對林口分局警員提出傷害告訴;而林口警方也硬起來,反控侯女誣告、毀謗,並針對她滋擾商家的行為,依違反社會秩序維法法移送裁處。
▲警方到場向超商人員釐清事件來龍去脈。(圖/翻攝畫面)
回顧事發經過,年約40多歲的侯姓女子,16日上午7時許,前往泰山信華六街一間超商利用點數兌換商品時,被店員告知點數已經到期,頓時感到相當氣惱,認為超商應該主動告知她的點數即將到期,因此在店內大鬧,讓店員不堪其擾報警求助。
▲侯女口中念念有詞表示警方收錢辦事。(圖/翻攝畫面)
轄區林口分局泰山分駐所警員獲報到場,釐清事發經過後,向侯女表示,店家已提供相關申訴及諮詢管道,委婉地請侯女離開,但侯女卻以手機沒電為由,向店家借用電話,遭店員拒絕後,仍待在店內不肯離去,並第一度提及警方有收店家好處。
▲警方壓制侯女,並厲言告誡她。(圖/翻攝畫面)
警方見侯女持續在店內大鬧,已嚴重影響其他顧客權益,因此將她帶出店外,好言相勸,要她循正常管道申訴,未料,侯女卻口中唸唸有詞,暗指警方收受店家利益,才會積極地協助店家,警方見狀立即抓住她的雙手,厲言訓斥她,言論已涉及不實指控,若不聽勸將依法究辦,侯女這才未繼續論及相關言論。
▲侯女貼文指控警方打人。(圖/翻攝畫面)
侯女事後認為自己遭泰山分駐所警員毆打、欺負,因此再度撥打110報案,指控「警察打人」,並指名要求新莊分局派員到場,事後也到醫院驗傷,並前往新莊分局中平派出所,向泰山分駐所警員提告傷害。
林口分局對此也表示,警方當天接獲超商糾紛案件後,依法執行公務,卻遭侯女以不實的言語指稱員警收錢等語,因此,將對當事人提誣告、毀謗,確保員警執法權益,並捍衛公權力的執行;另外,她對店家不斷有滋擾情事,也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將處拘留3日以下或1萬2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