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明(21)日將討論法務部擬具「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修正草案,將增列縣市議員的財產申報需上網公開。(資料照/記者盧素梅攝影)
行政院會明(21)日將討論法務部擬具「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6條、第20條修正草案,法務部表示,基於政府透明化及預防貪腐之考量,此次修法增列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之財產申報資料應予公告,使民眾瞭解公職人員之財產狀況,增加對政府施政及公職人員清廉操守之信賴。
年底就是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不過公督盟與與跨黨派立委今年1初舉行記者會指出,根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6條,部會首長、立委、直轄市長、縣市長需定期申報財產並上網公告,但卻獨漏地方議會議長、副議長及近千名議員,民眾只能至監察院查閱,而且僅限現場翻閱,不能抄錄、影印,攜出,相當不合理。公督盟並呼籲,直轄市議員與縣市議員執掌全國1.2兆元地方政府預算,陽光法案應修法檢討,讓陽光照進地方議會,斷絕黑金派系。
為此,行政院日前召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的修法審查會,包括監察院、中選會、法務部等機關都派代表與會,由於監院先前已表態贊成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增列直轄市議員與縣市議員的財產也應上網公開,對外公告,政院審查會因此與監院等機關代表達成修法的共識。
行政院院會明天也將討論通過的法務部擬具「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6條、第20條修正草案。根據政院版修法,現任者加上連各地的直轄市、縣市議員等候選人其財產申報也要上網公開,適用人數可能多達5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