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編輯陳怡潔/台北報導
▲林楚茵針對華視誤植跑馬燈一事,以前媒體人身分撂重話。(圖/翻攝自立法委員 林楚茵臉書)
華視新聞昨(20)日上午於快訊跑馬燈中播出「新北市遭共軍導彈擊中」、「總統發布緊急命令」等錯誤訊息,引發爭議。對此,前主播、民進黨立委林楚茵用前媒體人身分下重話,認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雖表示最重可處200萬罰鍰,但華視最大股東是公視基金會,持有華視83.24%股份(來自政府捐贈),對於華視來說這些罰鍰如同左手罰右手,根本不痛不癢!
林楚茵今天在臉書上指出,華視最大股東為公視基金會,持有華視83.24%股份(來自政府捐贈),而公視基金會則是依照《公共電視法》第二條成立,其創立基金來自主管機關(也就是文化部)編列,言下之意,NCC若對華視裁罰,也是全民買單!林楚茵說,錢又不是華視靠自己賺的,請問華視從管理階層到員工,會害怕嗎?會心疼嗎?
林楚茵表示,根據《廣播電視法》第42條,就電視主管機關NCC而言,違反廣電法的電視台,NCC可做警告、罰鍰、停播、吊銷執照四種處分,其中最有效益,各電視台最害怕的懲處就是吊銷執照。但是,公廣集團的存在是為彌補商業電視之不足,NCC有可能吊銷執照嗎?有可能停播嗎?
林楚茵直言,主管機關NCC對華視的「嚴重錯誤」沒有任何政策工具,能讓華視警惕下次不會再犯錯,罰錢不怕又不能停播,如果你是華視新聞,會害怕犯錯嗎?
林楚茵說,這次華視誤植跑馬燈事件,再加上之前公視誤刪42多萬筆新聞資料畫面,顯示公廣集團管理問題嚴重,而面對這些散漫跟疏失,是到了全民檢討的時候了!
林楚茵認為,該修法就修法該好好整頓就要大刀闊斧,公視基金會的主管機關文化部必須研擬改善機制,別讓公廣集團成為化外之民,犯錯道歉就了事!否則下次還是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