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屏東報導
校長竟然猥褻國小女童!屏東某國小校長兼任巧固球教練,藉著替受傷女球員擦藥、按摩等事由,趁隙在校長室或體育館看台伸出狼爪;其中一名女童被猥褻得逞5次,不堪忍受,告知導師後才讓整件事情曝光,並介入調查,校長也遭停職,屏東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出爐,依妨害性自主罪,重判校長8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屏東某國小校長,強制猥褻女童被判刑8年半。(圖/翻攝Pixabay)
判決指出,屏東某國小校長兼任巧固球教練,在108年11月、109年2月,對2名未滿14歲的女隊員強制猥褻,撫摸私處、大腿、臀部等,分別得逞5次、3次。在7天內遭到校長伸出5次狼爪,阿涵(化名)不堪忍受,在同學的陪同下,將事情告訴班級導師,揭發校長惡行。
整件事情曝光後開始調查,校長也因此事遭到停職。法院一審判決出爐,合議庭法官認為,為人師表對於品德教育更該以身作則,卻為逞一時色慾,利用女學生對師長尊敬與信賴,且對性行為的智識及決斷能力淺薄,性自主決定權尚未成熟情形下,加重強制猥褻犯行,造成被害者受有一定心理創傷,判處8年6個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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