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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住滿5年、月薪5萬可申請移民 陸委會擬下月公告施行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圖/陸委會提供)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圖/陸委會提供)

近年不少港人申請移民台灣遇到困難,陸委會今(21)日表示,政府相關單位已修訂相關許可辦法,擬讓在台工作及許可續居留台灣五年的港人申請定居,放寬門檻期望可令參與2019年反修例運動而流亡台灣的香港抗爭者受惠,待完善配套措施擬妥,就會由主管機關內政部正式公告發布生效,目前暫訂是今年的5月1日。

陸委會下午舉行例行記者會,針對港人申請移民來台問題,發言人邱垂正表示,政府希望透過制度性的機制跟力量,以及強化行政措施,給予港人最實際的支持與協助。相關的作為包括去年已修正公佈的外國專業人士延攬及聘雇法,放寬世界頂尖大學畢業來台工作者無需具有兩年的工作經驗,租稅優惠的適用年限也從3年延長到5年,港人都可以准用相關規定。

邱垂正並表示,其次,有關教育部研提香港、澳門居民來台就學辦法修正草案,開放不具居留身分的港澳高中生來台升學,預計今年就可以順利招生。

此外,內政部也研提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修正草案,居留效期屆滿後,有關港人未來在台工作,有一年的尋職期,以及在台就讀碩、博士班者,就學期間也可以折抵居留期間,為解決現行專業人才來台工作,只能居留而無法定居的問題,將開放港澳專業人士在台工作連續居留5年,每年在台灣居住183天以上,而且最近一年每月的收入達中央勞動主管機關公告的基本工資兩倍,即可申請定居。

至於外傳申請來台定居的港人,是否需要放棄香港居民的身分,邱垂正則否認有此要求。而在中國出生的港人及涉中國公務的港人是否也不適用申請來台居留或定居的條件?邱垂正說,被駁回申請的港人多半不是因為單一條件不符,例如尋求投資移民的香港人,若是僅設立空頭公司,就不會符合條件。

邱垂正強調,陸委會已對「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提出修正建議,獲得行政機關的支持,朝向開放港人赴台,「特別是專業人士、白領階級的港人」,在台工作連續居留五年、最後一年每月收入達基本工資兩倍等條件,即可申請在台定居。

他說,相關法規的修訂工作已到達最後階段,期望港人「不需再為身分感到擔憂,能在台灣安身立命、安居樂業」,預計5月1日會由內政部正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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