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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字也台灣國語?鐵工嗆人「同規一進」錯字連篇 判拘百日

記者游承霖/新竹報導

江男傳訊恐嚇、推倒張男,遭處拘役100日。(示意圖/資料照)

▲江男傳訊恐嚇、推倒張男,遭處拘役100日。(示意圖/資料照)

新竹一名江姓綁鐵工,承包張姓男子的房屋工程後,2人衍生工程糾紛後,接連傳訊恐嚇張男「我今天不剎剎你(殺你)這不知天髙地后」、「我們會同規一進」、「我們會同規遣䵤(同歸於盡)」,江男甚至還將張男推倒,讓張男憤而報警提告,新竹地院法官認為,江男的文字雖然有錯別字,但由諧音可清楚辨別他欲使用「殺」、「同歸於盡」等字句,造成張男心生畏懼,因此依恐嚇危害安全、傷害等罪嫌,處拘役100日,得易科罰金10萬元。

判決指出,從事綁鐵工的江男,2019年7月間,承攬張男的房屋興建工程,雙方因發生工程糾紛後,江男先是在同年12月21日,到隔年1月11日間,傳LINE恐嚇張男「我今天不剎剎你(殺你)這不知天髙地后(厚)」、「我們會同規一進」、「我們會同規遣䵤」(同歸於盡)。

江男與張男當面協調時,又曾出言恫嚇「我今天不敢揍他的話我就不姓江」、「我打你又怎樣」、「我要把你踢下樓去」,最後在2020年7月間,與張男發生口角後徒手推擠對方,導致張男重心不穩而後仰跌倒在地,造成下背和骨盆挫擦傷。

新竹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江男的原始文字固然有錯別字,但由諧音可清楚辨別欲使用「殺」、「同歸於盡」的真意,顯然已明示將危害張男生命、身體安全,因此感到心生畏懼,足以認定江男主觀上確實有恐嚇他人的犯意及客觀的犯行。

法官審酌,江男不思理性溝通、循合法途徑解決糾紛,竟選擇恐嚇及傷害方式與張男理論,導致對方心生畏懼及受有身體傷害,且犯後始終否認犯行、態度不佳,迄今未獲張男諒解,因此依恐嚇危害安全、傷害等罪嫌,處拘役100日,得易科罰金1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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