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男網友扶盲人過馬路被開單。(圖/翻攝「爆廢公社」)
台北一名男網友日前在路上看到一位盲人要過馬路,正在騎車的他覺得相當危險,隨手將車停在路邊幫忙,然而當他一回到機車旁,就發現警方已經開好違規單,讓他相當無奈,更不禁感嘆:「台灣『情理法』看來只有兩個而已⋯⋯。」對此,開單的廈門街派出所則表示,當時員警到場有先鳴笛,希望騎士離開,但都沒有發現男騎士,才按照規定開單,若有疑慮可以去進行申訴。
該名男網友7日下午4點55分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發文,表示7日騎車行經同安街路口時,看到一個盲人過馬路,由於看到對方愈走愈外面,他擔心危險,所以連忙下車並領著對方走過馬路到騎樓下,大概只走了50公尺左右。
但令原PO訝異的是,當自己一回到車旁,就發現「警察單都開好了」,讓他不禁表示「效率真高」、「台灣『情理法』看來只有兩個而已⋯⋯」,同時提醒「幫助人也要停好車!!即使來不及也沒關係」,最後他特別標記「廈門街派出所」,並強調「沒要罵警察」、「只是發廢文」。
▲網友上網PO文強調「沒要罵警察」。(圖/翻攝「爆廢公社」)
對此,廈門所解釋,警員騎車經過時,看到當時有一整排機車違停,當時已有事先鳴笛;而當警員簽完巡邏箱後,發現只剩原PO的機車在原地,且至少停了三分鐘,才會進行開單。廈門所表示,若民眾有任何不滿,可以去進行申訴,警方也會提供取締畫面,但過馬路的路口畫面拍不到,需要民眾自行調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