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張淑晶日前分別因被控詐欺、誣告房客,各判刑5年半、8年半定讞。(圖/資料畫面)
房東張淑晶不僅與房客糾紛不斷,自己被判刑入獄,和家人也是爭議多到經常上法院。張淑晶控訴親哥哥張振盛曾在法庭上罵她「不要臉」,損害她的人格、社會評價,對哥哥提告公然侮辱。一審判罰張男8000元,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10日改判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張淑晶控訴,為了替爸媽向哥哥爭取扶養費,她以代理人身分對哥哥提起民事訴訟。沒想到開庭時,哥哥當庭對著她罵「不要臉」,在法庭外走廊上也罵,決定提告公然侮辱。
張振盛則反駁,當天確實和張淑晶討論母親撫養費部分,但他告訴張淑晶他會「如數給付」,雙方並無任何爭執,氣氛很好。不過,張淑晶的母親證稱,當天因為張淑晶向張振盛要求多給點錢讓她看病,張振盛就在有很多人的走廊上罵了「不要臉」。
一審法官認為張振盛不思理性解決紛爭,以不雅言詞辱罵胞妹,實屬不應該,考量沒有前科但也未坦承犯行,判處罰金8000元。二審高等法院則改判15天拘役,得易科罰金。